“审理”一条,主要是针对图样中的具体物象来说。万物都有其内在的规律,刺绣也不能违反客观规律胡乱构图。不合理的情况,主要有两种:一种是图样中相关物体的比例问题,比如花茎和花朵的粗细、人和马的大小、草和房屋的高低等等;二是物体本身的特征、规律的问题,比如树应是挺拨硬朗的,如果绣成绵软的样子就不对了。
选样之理与画理相通。五代荆浩《笔法记》说:“夫病有二:一日无形,一日有形。有形病者,花木不是,屋小人大,或树高于山,桥不登于岸,可度形之类也。是如此之病尚可改图。无形病者,气韵俱泯,物象全乘,笔墨虽形,类同四五。以斯格拙,不可删修。”所谓的有形病,如花木时节不对、屋小人大比例失当之类的,就是刺绣专家丁侧佩所说的审理之病,而无形病则是不神似,无气韵。有形之病尚可改正,无形之病则无法删修。因此要保证绣图中每一物象本身都要“合理”,各物象之间的搭配构图也要“合理”,这是选样的最基本的要求之一。
“度势”,是在保证图样中各物象都“合理”这一基本要求之后,就要开始对全局进行“度势”。势就是中国传统画论强调的章法、构图。谢郝六法中的“经营位置”、顾恺之画论中的“置陈布势”都是在讲构思、构图的问题。唐张彦远认为“经营位置”是“画之总要”,明李日华提出“大都画法都以布置意象为第一”,清邹一桂“以六法言,当以经营为第一”,都认为构图章法是第一重要的。
丁佩指出,要避免成式过于平庸的问题,就需要根据情况,“于平妥中求抑扬之致,于繁茂中求玲珑,于工整中求活动”,熟悉事理,合理布局,在方寸之地绣出世间千情百态。清代程仙曾作《顾绣一记》,记其获赠露香园绣囊一只,一面绣绝句,另一面绣图案,“其一面则白马一大将突阵,一胡儿骑赤马,二马交错,大将猿臂修鬓,眉目雄杰,胡人深目凹唇,状如鹰顾,袍铠金带,鞍鞯具备,锦裆绣服,朱缨绿滕,鲜熠炫耀。。。。。锦囊两寸许的面积上绣有如此丰富的内容,却仍能给人空阔寥远之感,战马、将士鲜活欲出,除了绣技高超之外,巧妙的审理度势功不可没。
“审理”“度势”对绣者提出了更高的技艺要求,要求绣者不仅要有高超的绣技,还要有高超的艺术功底。而这两点也是目前传统苏绣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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